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颜烈妇俞氏义事
朝代:
明
| 作者:
沈周
| 时间:2025-12-22 15:00:02
剪锋刔落玉精神,要使亡夫识念真。判死不教留好眼,示生无复见他人。波翻银海伤珠颗,血迸金支破月轮。表向胥门旧悬处,配成忠义激风尘。
七言律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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