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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产儿辈作 其二
朝代:
明
| 作者:
王世贞
| 时间:2024-02-29 10:00:02
仲儿仅十三,少者乃十二。颇解学占毕,不晓人世事。一旦付以家,毋乃为之累。吾患在有身,况彼儿女计。兴者任其兴,废者任其废。何必学庞公,尽抛洪涛内。斗大一团焦,宽然若天地。
古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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